3月11日下午,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以及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所辖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为提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对省民政厅所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推动实现社会组织的“两个覆盖”工作,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在民政厅机关一楼会议室顺利举行,培训由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杨伟主持,80余名党建指导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四川省福建商会党支部书记骆锦山应邀参加。
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书记廖永康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选派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落地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明确职责定位、采取科学方法、提高自身能力,认真履责,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温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两新”工委书记、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官明辉围绕(一)党建工作指导员基本概念、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价值意义。(二)党建工作指导员针对未建立党支部的机构的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重点与工作要求。(三)党建工作指导员针对已建立联合党支部的机构的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四)党建特色活动案例介绍一一 如何更好开展党建活动为我们讲解了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职责及工作方法。